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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次生风险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,请立即做好以下风险防范动作,包括但不限于:
一、基本操作动作:
1.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车后50-150米设置三角警示牌(高速路段150米外)。
2.“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”,以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(引导车上人员撤离至护栏外或安全区域,严禁逗留车道内)。
3.如有人员伤亡,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,优先保障生命安全。
4.恶劣天气或夜间事故,提示使用反光背心、手电筒等应急设备。
二、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防范动作:
1.车辆可以挪动: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停放,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,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区域后,做好安全防护措施: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牌,防止发生二次事故!做好车靠边、人撤离事宜后,再打电话报警。
2.车辆无法挪动:
请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,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区域,做好安全防护措施: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牌,防止发生二次事故!立刻打电话报警。
3.如在夜间或大雾等恶劣天气,请提醒当事人使用反光背心、手电筒等应急设备,做好警示牌设置后,再电话报警。
安全出行是王道,生命宝贵不可抛,平安回家最重要!